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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党支部职责范围

发布时间: 2017-05-25

1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宣传和执行党中央、上级组织的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团结、组织党内外的师生员工,保证教学、科研等各项任务完成。

2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
3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4、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。

5、做好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。

6、根据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的特点,教育党员、群众增强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心,搞好教学工作,大力开展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活动。

7、鼓励和支持党员、群众刻苦钻研业务;注意青年教师的培养,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。

8、团结全体教职员工,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,保证本职工作任务的完成,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。

9、努力完成教学、科研和其他各项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