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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

发布时间: 2017-05-26

1.在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领导下,协助做好教研室日常教学管理工作。

2.教学秘书应由高年资助教或讲师职称的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,由教研室选拔、聘任。

3.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,协助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定和调整本教研室各层次的教学计划,根据课程表编制教学进程表,并安排好各层次的授课教师和实习、见习带教教师。

4.每学期开学前组织本教研室任课教师进行预试讲,按时上课,杜绝教学事故、教学差错的发生。

5.负责组织好各层次的学生期末及出科考试、考核、监考、阅卷、成绩分析工作,作好成绩归档和上报工作。

6.做好教学资料的积累、归档、整理与保管,建立健全本教研室的教学档案。

7.负责教学用品、器材及电化教学设备的管理。